辅导员岗位职责
第一条 做好工作规划。期初有工作计划,期末有工作总结,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。每位专职辅导员负责不少于4个班级的管理,具体工作应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均属职责内之事。
第二条 做好新生入学相关工作。包括配合学校和学院开展新生入学以及形势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工作,以及选拔、培养所带班级班委会、团支部干部及资助工作评议小组成员,并指导工作开展。
第三条 做好“五个知道”、“六个必谈”工作。“五个知道”,即知道思想状况、学习状况、生活状况、身体状况和自然状况(每月一报);“六个必谈”,即在每个学期开学初、学生受到表彰奖励、学生违纪受到处分、学生明显进步、学生间产生矛盾与学生干部人选变动时,及时与学生谈心交流,全面掌握学生基本情况(留存交谈记录)。
第四条 学习和宣传心理健康知识,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重点做好差生、贫困生和网络成瘾等特殊群体的心理调查、掌握和疏导工作。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开展各项资助资格认定、评议和公示工作。
第五条 每月组织召开主题班会,培养学生集体荣誉感。对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隐患和突发事件,要有应对准备和处理措施,并及时向所在学院和学工部(处)汇报。
第六条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学生违纪事件,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工作;负责节假日和正常工作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和组织学生开展日常活动;做好学生的早操、军训、社会实践、宿舍管理、综合测评、评先评优等工作。组织学生上课和参加晚自习,深入班级和学生宿舍(每月不少于两次),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作息习惯和生活作风。
第七条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,协助学院基层党委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,推荐优秀学生入团、入党,并做好学生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第八条 按照学校安排上好就业指导课,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、毕业设计、毕业规划等工作,并针对就业形势、就业政策、就业观念、择业心理、择业方法与技巧等方面开展各类活动。做好学生的毕业生鉴定、离校手续办理等工作。
第九条 负责收集和整理学生学籍档案材料,主要包括党团材料,评优、奖惩、助学贷款、军训资料,学生登记表、毕业生登记表、实习鉴定表等归档材料,并将收集完整档案交至设置于学院办公室的档案室进行保管。负责落实各班级大学英语四、六级、计算机水平考试、教师资格证等工作,并将收集汇总的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教务员,由学院教务员统一报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。
第十条 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学校、各职能部门及学院的学术讲座和各类会议等。
第十一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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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8月6日